财政部和农业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通过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培训等多种途径规范农合社财务管理工作,推动农合社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围内实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动农合社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要组织好各项资金活动,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准确记录和反映农合社生产运营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