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垄断协议 控制企业合并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对行政垄断
在美国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美国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立法。二战结束后,日本、英国、德国等很多国家都颁布了反垄断法。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反垄断、民营化和减少行政干预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政策的主流,不仅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注重反垄断立法,强化相关法律制度,发展中国家和经济体制转型国家也开始注重竞争政策和反垄断立法。
世界各国尽管因国情不同,反垄断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存在着差异,但因为反垄断法基于的经济学原理相同,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趋同性。
禁止垄断协议
经济学家亚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