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0.5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0.56元/股
根据"澄星股份"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澄星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方式调整: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当期转股价,D为每股派息,n为送股率或转增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由于公司在2008年6月17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规定,"澄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将于2008年6月18日起由原来的10.58元/股调整为10.56元/股。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