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电解电容器原纸列入《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澄清公告称,08年4月5日,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8年第22号公告,公布了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凯恩股份主导产品电解电容器原纸被列入《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电解电容器原纸列入《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后,进口电解电容器原纸只能以普通类商品进口方式进口,缴纳相关税费,并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原纸征收税率为15%-40.83%反倾销税。公司认为电解电容器原纸被列入《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有利于公司电解电容器原纸在中高端市场的开拓,但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对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目前也无法作出明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