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下称“东电集团”)于2008年3月21日起,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锅退市)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现将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2008年3月21日至5月20日为东锅退市余股收购期间,在该期间内,东电集团将接受余股出售申报(包括申报换股出售余股及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下同),已进行余股出售申报的东锅退市的余股股东于余股收购期间届满的三个交易日前(即2008年3月21日至5月15日)可以撤回其申报。余股收购期间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即2008年5月16日至20日),已进行余股出售申报的东锅退市的余股股东不得撤回上述申报。
在余股收购期间内,东锅退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东锅退市股票可以选择在余股收购期内换取东电集团持有的1.02股东方电气的A股股票,同时也可选择以每股25.40元的价格将所持余股转让给东电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