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及房屋政府托盘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8年6月14
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08-018。
现将上述土地及房屋政府托盘收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如下:
按照公司与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所签协议约定,公司已于 2008 年 7 月
30 日,收到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二期托盘收购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款和政策性奖励金共计金额 3,288.7457 万元。该款项已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开立的帐户(帐号70204111040094)。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