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977%股份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 指 《关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石化武汉石
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977%股份之财务顾
问报告》
收购人财务顾问 指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世华商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收购人、盛世达 指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石油、上市公司 指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汉石油 指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武汉石化 指 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
茂名石化 指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 指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方 指 本次拟向盛世达转让股份的中国石化、江汉石油、
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
上海宫保 指 上海宫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蓝天星 指 北京蓝天星广告有限公司
荣丰地产 指 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吉联 指 重庆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春荣丰 指 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股权收购 指 盛世达受让股份转让方所持有的武汉石油共计
73,387,03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9.977% )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盛世达与中国石化、江汉石化、武汉石化、茂名
石化于2006 年 12 月27 日签署的《关于中国石化
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 指 盛世达与股份转让方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签署的
《关于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所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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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达收购武汉石油之财务顾问报告
《资产出售协议》 指 武汉石油与中国石化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签署的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
《资产购买协议》 指 武汉石油与盛世达于2008 年 1 月19 日签署的《中
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世达
投资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
本次资产出售 指 武汉石油根据其与中国石化签署的《资产出售协
议》将武汉石油整体资产出售给中国石化的行为
本次资产购买 指 武汉石油根据其与盛世达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
购买盛世达合法持有的荣丰地产 90%股权的行为
目标股份 指 股份转让方合法持有的武汉石油 73,387,030 股
股份(占武汉石油股份总数的49.977% )
整体资产 指 武汉石油合法拥有且根据《资产出售协议》拟向
中国石化出售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整体资
产的具体范围为北京中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以2007 年 10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证评报
字(2007)第 133 号资产评估报告明细中列明的资
产与负债
评估基准日 指 2007 年 10 月31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07 年 10 月31 日
最后终止日 指 指2008 年 12 月31 日或各方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更
晚日期
交割日 指 指补充协议第 6 条所列明的全部先决条件均已经
获得满足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被各方以书
面形式放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较晚发生日期
为准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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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达收购武汉石油之财务顾问报告
盛世达收购武汉石油之财务顾问报告
一、绪言
盛世达于2006 年 12 月27 日与中国石化及其关联企业江汉石油、武汉石化、茂名石化就所持有的武汉石油49.977%的股份转让事宜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08 年 1 月 19 日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武汉石化已清算注销,其所持武汉石油 1.275%的股份,由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分公司承继;茂名石化于 2007 年 10 月清算注销,其所持武汉石油 0.382%的股份,由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承继。故由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接替武汉石化、茂名石化签署协议)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世华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接受盛世达委托,担任其本次股权收购的财务顾问,就本次股权收购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