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传闻情况
《中国证券报》于 2008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了题为“近三月 36 家公司放弃重组计划”的报道。该报道陈述*ST 高新放弃了收购地产公司股权的计划。
二、 澄清说明
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没有针对上述报道接受过新闻媒体的采访,也没有提供相关资料。
(二)本公司认为上述传闻事项与事实不符。上述报道属误导性
报道。
(三)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三、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误导性报道相关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