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内多家财经网站转载了署名为“深圳智多盈邓晓波”的题为《深圳华强:激光新能源创投新科技》和署名为“民族证券邓悉源”的题为《深圳华强:深圳本地新能源追逐强势方大A》的文章。两篇文章都提到了公司与三洋合资成立了深圳三洋华强能源公司,从事新能源(太阳能)的开发。上述报道与公司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严重误导了投资者。本公司现就上述事项澄清如下:
本公司与三洋合资设立的深圳三洋华强能源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已于2006
年6 月到期,双方股东不再续签合资合同。该公司已于2006 年终止经营并进行
清算。该事项详见我公司刊登于2005 年 9 月29 日《证券时报》上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参股公司合资合同终止事项的公告》。目前,本公司没有从事新能源开发的相关项目及有关筹划。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 月10 日